专门偷窃病人的“救命钱”,理由竟是“他们身上钱多”。记者今日从太原市尖草坪区法院了解到,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1000元。
张某是阳曲县人。2007年8月8日中午,张某在太钢总医院住院部血液风湿科抢救室内,趁病人陈某及陪侍的丈夫张某睡觉之际,将陈某放在床上衣服口袋里的1700元偷走。
2007年11月19日上午,其再次来到该医院,在一病房内盗走患者一部手机,准备逃离现场时被失主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