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万元存1年定期,一年内就能拿到22万利息,要吃到这个馅饼,就必须遵循一个他的规则,那就是不得设置密码,1年内不得查询,不得提前支取。
3位储户为贪高息存入千万巨款,拿到手的竟然是被银行职员员调包的假存单。昨天,受害者邹某某将原重庆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经理叶顶成和某银行江北支行的分理处一并告上了法庭。
银行员工贪好处费接“业务”
2005年2月,重庆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经理叶顶成,准备投资新建一加气站,但苦于没钱,迟迟不能启动。就在这时,叶顶成通过朋友,认识了某银行重庆市分行江北区支行某分理处职员秦世源。
据秦世源称,叶顶成经常约他一起打牌,有意识地和他拉近关系。熟了之后,叶顶成对秦世源说,称如果秦世源能帮助“融资”,则可以给他5%的好处费,秦世源答应了这笔“业务”。
伪造假身份证骗得上千万
谈妥之后,叶顶成与秦世源商量出了调包计。为了拉到储户,叶顶成四处宣传1年存百万元,可获利息11万元。很快,储户邹某某相信了叶顶成。
2005年2月27日,叶顶成伪造了一张户名为邹某某,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的假银行定期存单,并交给了秦世源。当日,叶顶成将储户邹某某带到秦世源所在的银行分理处,存款200万元。秦世源便掉包将假银行定期存单交给邹某某。第二天,叶顶成拿着伪造的邹某某的身份证,在秦世源的柜台将200万元现金取走。叶顶成随后将约定的好处费10万元,存入了秦世源的银行卡账户。储户邹某某也在存款后3天内拿到了22万元的提前支取利息。
第一次“融资”成功后,叶顶成向秦世源提出再进行一次融资,秦欣然答应。2005年8月8日,两人用同样的方法得到储户王某某400万元的银行存折。8月14日,叶顶成拿着假身份证,在该银行垫江县支行,将400万元巨款取走。
8月29日,叶秦二人又合作了一“单”,让另一储户存入400万元,并取走。秦世源前后共获好处费60万元。
存款到期“融资”露馅
一年很快就过去了,储户周某某的存款到期,但叶顶成和秦世源却拿不出200万元给邹某某,秦世源便提出让储户蓄存定期,遭到了邹某某的拒绝。最后东窗事发,秦世源被捕。
据了解,被叶顶成取走的1000万只追回200多万。秦世源被捕后,主动退赃19万元。
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昨日,储户邹某某在受骗的几名储户中,首先以敲诈罪起诉了叶顶成和秦世源所在的银行。法庭上,就储户损失谁承担?原告律师认为,储户在存款时,没有能力分辨存单的真假,只能根据银行的门面,经营场所来判断。储户将钱存入银行,就已经与银行形成存储关系;同时,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起诉秦世源,那么就已经认定储户的钱存入了银行,变成了银行的公款,而银行的柜员用真存单将钱取走,给储户造成的损失,应该由银行承担。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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