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同玩耍的警察拒吸毒品,巫溪县检察院驾驶员苏秉恩竟持刀将其刺死(本报2月27日报道)。昨日,市二中院公开宣判,苏秉恩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2月29日晚,巫溪县检察院驾驶员(临时工)苏秉恩与巫溪县法院工作人员汤某(另案处理)及苏的前妻刘某到当地龙港娱乐会所三号包房唱歌。刚吃过生日宴的巫溪上璜派出所指导员饶波与女友翁某也应邀前来。
23时许,汤某提出吸食K粉,遭到饶波拒绝,为此发生争执、扭打。苏秉恩持刀将饶波刺倒,饶波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