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纪委办公厅了解到,近日,漳州市龙文区原交通局副局长江建国利用职务便利“入干股”获得不当收益20多万,被当地纪委查处。目前,江建国已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经查,1997年7月至2007年5月,江建国在担任龙文区交通局副局长、运输管理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未实际出资,在龙文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入“干股”,先后三次从该中心领取“分红”13万元、工资7.44万元。同时,江建国还介绍、安排出租车、货车、人力三轮车等共288辆挂靠该中心,由中心收取服务费,并且减免部分违规车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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