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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人员非法持有25万假币获刑11年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8-02-21 09:24:14

  富心振无业人员劣性不改,非法持有假币25万余元,近日,江某被南汇区法院以持有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5万元。

  去年10月18日晚,公安民警根据他人举报,在对南汇区周浦镇周南村某号江某暂住处进行检查时,当场查获江某非法持有的100元面值假人民币2130张、1000元面值的假港币47张,假币总面值合计达人民币25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江某明知是伪造的货币仍非法持有,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已构成持有假币罪,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作者:    来源: 新浪网     编辑: 书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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