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42岁的朱远高在信用社工作长达二十余年,当过信贷员和主任。为挣大钱,他冒名骗贷上百万,用于开煤矿和消费。结果煤矿倒闭,自己也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刑8年。前日,奉节县法院对朱远高的判决生效。
据了解,朱远高私刻印章多达四五十个,用这些印章虚构贷款人。此外,朱远高还采取存款不入账的方式套钱。张某曾分两次在朱远高处存款共29万余元。朱远高却给她出具了假存单。张某偶然发现这两张存单与其他信用社的不一样,找到朱远高询问。朱远高才重新出具了存单。原来,朱远高最初出具的两份存单是上世纪80年代的单据,早已停止使用。
就这样,朱远高从2001年至2007年3月,在担任汾河信用社主任和白帝信用社信贷员期间,私刻印章编造假名贷款152.15万元,冒名贷款56.5万元,收贷不入账5.6万元,存款不入账19.5万元,共计挪用资金233.75万元。
朱远高将这些钱用于合办小煤窑。2004年,他的煤窑被政府查封,投入的钱全部亏了。剩下的钱也被他消耗一空,至今没有退还给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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