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2月19日电 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体会议18日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关于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全文如下: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08年2月18日在哈尔滨举行。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审议并通过了李延芝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开创我省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李延芝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贯彻了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实事求是地总结了我省2007年的反腐倡廉工作,确定的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符合我省实际。全面完成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任务,必将进一步推动我省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
会议强调,2008年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的部署,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牵动,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为保障,坚持“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努力做到“四个结合”,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狠抓各项任务落实,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
会议确定,2008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抓住执纪为民这个根本,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依纪依法严厉惩治腐败;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更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延伸反腐倡廉工作领域;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自身建设,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有力保证。
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会议号召,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以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省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为实现黑龙江的全面振兴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