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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华:“我把忠告当成了耳旁风”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8-02-05 09:31:12

王建华在法庭上受审

王建华,安徽省灵璧县公安局原局长(副处级),此前曾先后任灵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灵璧县公安局副局长、政委、党委副书记。7月6日,王建华涉嫌受贿案在安徽省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其自1997年中秋节至2005年5月,先后284次非法收受本单位干警及其他人员共62人贿赂计人民币116万余元、美元1000元以及手机、手表等财物。

在案件的侦查阶段,王建华向检察机关递交了一份悔过书。

 

 

 

我的变化从小事开始

 

组织上把如此重要的岗位交给我,重用我,我却没有能够正确把握好人生的航向,没有能够把握好自己的人生观、权力观,没有能够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无视党纪国法,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我从部队转业回到地方工作以后,受组织上的关怀走上了领导岗位。然而,随着职务的升迁、地位的变化、业绩的建立,我逐渐骄傲自满起来,并且开始变得贪图享乐了。而这些变化正是从一件件小事开始的。

 

想当初,自己总认为手中有了权,说了算,逢年过节收点下属送的礼不算什么大问题。在这种扭曲的思想支配下,我从收受他人送的小礼品开始,逐渐发展到逢年过节收他人的礼金,以至于后来一发不可收拾。有些同志、领导、亲朋好友也曾善意地告诫过我,要注意廉洁自律,但是随着欲望的日渐膨胀,我把这些忠告都当成了耳旁风。

 

我不学习不读书

 

由于我身居要职,地位显赫,找我办事的人多了,攀附追逐和前呼后拥的人多了,这也使自己在思想上产生了麻痹,从而把组织纪律、党纪国法都忘在了脑后,把党性原则丢到了一边。在朋友感情、哥们儿义气的驱使下,我的胆子越来越大。这个时候,我心里只有人情,没有党性纪律观念;只想着个人得到好处,没有想到党纪政纪国法对自己的约束。

 

在我的思想深处,过去一直有一种错误的认识和误区,认为只要自己工作做得好些,收点钱不算什么,而且只要自己不讲别人也不会知道,殊不知法律是最公正的。通过反省,我深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不是为个人服务的。

 

这么多年来,我不学习不读书,忙于应酬,更没有加强廉政修养,没有做到警钟长鸣,现在真是后悔不已。我辜负了党组织对我多年的培养教育,如不是有关方面及早对我进行惩治和挽救,后果将更加不堪设想。

 

我决心重新做人

 

我曾经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爱人是一个优秀的企业领导,儿子也活泼可爱,我实在对不起妻子和儿子,更对不起我的双亲,他们都年事已高,都希望我能很好地为党和人民工作,不料我却走到了今天这一步。我决心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把问题交代清楚,认真反省,争取好的态度,从思想上转变认识,从行动上重新做人,同时也恳切地盼望检察机关能够给我一次重新做人、重新改造的机会。我也决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好好地改造自己,报答社会,做一个对社会、对人民有用的人。

 

 

 

作者:    来源: 正义网     编辑: 书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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