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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博士杀人报道被判侵权 被告报社上诉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8-02-01 10:12:35

  -控告不满报道失实誓要讨个说法

  董秀海出狱后,想到的是马上上网看一看自己的案件是如何被报道的。而这时,“棒杀乡亲”的董秀海已经与用硫酸浇狗熊的刘海洋同名了。“人渣”、“该杀”这样的词语不停地从网页跃入眼帘。“我要告他们。”董秀海由激愤直到麻木。

  董秀海的律师陈岳琴回忆,董秀海捧着半尺厚的证据走进了她的办公室。其中,公证过的网页共110页。一共有百余家网站转载该文章,还有一家著名网站制作了颜色耀目的网页,对清华博士杀人事件进行讨论。

  在与律师的谈话中,董秀海点出,文章中说他“要当县长”、“扒祖坟”“堵村路”这些事情是子虚乌有的。董秀海的姐姐也拿着报纸分别拜访接受采访的众乡亲。记者在文章中写到的那些接受采访的村民面对董秀海的姐姐都“翻了供”,纷纷说报道有添油加醋的成分。一位接受采访的老乡亲告诉董秀海的姐姐,记者问他是否与董秀海说话,他说不怎么说。结果登出来的文章写的是他与董秀海“横眉冷对”。几十页厚重的录音材料压在了陈岳琴律师的办公桌上。

  2007年4月4日,陈岳琴律师作为董秀海的代理律师将报道此文的媒体起诉。今年1月中旬,海淀区法院判决董秀海胜诉,被诉媒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并道歉。

  但是案件仍未结束。记者昨天从海淀区法院获悉,该报已经提出上诉。而陈律师也在着手准备后续诉讼。一旦判决生效,而网站仍继续转载该文章,董秀海还将继续控告转载该文章的百余家网站。

  律师说,因为毕业时摊上命案官司,董秀海已经延期毕业一年。如今,他正在努力找工作,将事业定位在“研究机构”。他只希望蒙冤一事不再继续影响他的人生。

  晨报记者李婧

  事件进程表

  2005年2月5日

  董秀海家人与邻居马开亮家人发生争执,马开亮身亡。董秀海与三位哥哥一起被拘。

  2005年2月17日

  一篇以《清华博士卷入乡村命案“谁挡我建房我叫谁死”》的文章出现在当地一份报纸上,并立刻被百余家网站转载。

  2005年4月28日

  案件移送丽水市检察院。

  2005年9月15日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郑秀虎提起公诉,对董秀海变更为取保候审。

  2005年9月15日

  下午,董秀海获释。

  2007年4月4日

  董秀海起诉使他蒙冤的媒体。

  2008年1月中旬

  海淀区法院判决董秀海胜诉,报道此文的媒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并道歉。朱江/制表

作者:    来源: 新浪网     编辑: 书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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