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上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特大故意杀人、抢劫和故意伤害案。梅振平、李庆、张友雄等八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刑满释放后的重庆奉节县人梅振平、李庆与重庆万州区人张友雄、汪奇平、夏将军、王恒权、程兵、杨波等8名被告人,先后于2007年3月下旬至5月上旬,在万州区鸽子沟、高笋塘等处作案11起。其中,被告人梅振平参与共同作案十起,被告人李庆、张友雄参与共同作案六起,被告人夏将军参与共同作案二起,被告人王恒权、程兵、汪奇平、杨波各参与作案一起。八名被告人手段残忍,梅振平、张友雄、李庆、汪奇平等人尤以“杀人见血练刀法”为乐。他们用杀猪刀先后杀死一人,致重伤二人、轻伤八人、轻微伤一人,并抢得现金900余元和移动通信工具五部。
公诉机关认为,八名被告人已分别涉嫌故意杀人、抢劫和故意伤害,依法应受到严惩。
鉴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