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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生态文明 促进可持续发展 双鸭山向森林采伐“叫停”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8-01-22 14:15:49

  2008年伊始,双鸭山林业局(森工)调减全市辖区内森林木材产量1万立方米,在市区25公里半径范围内全面停伐。此前,全市已于2007年减、停伐森林木材2.37万立方米。这标志着双鸭山在结束了56年过量采伐森林历史的基础上,成为全省首个城市中心区森林全面停伐的地市。

  双鸭山市2.2万平方公里的辖区内,有森工、地方、农垦和龙煤集团四个林业单位,全市森林覆盖率达38.1%。多年来,持续高强度的采伐对生态和生物多样性影响较大。全市83.8万公顷森林中,现幼林比例高达85%以上,可伐林木逐年锐减。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林业系统仍以森林采伐为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森林不但具有经济价值,而且还具有生态系统服务和社会效益的价值,在生态功能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双鸭山市委、市政府早在三年前开始构建山水生态城,着手推进城市周边生态保护圈建设,严格控制区域内森林采伐总量。

  “建设生态双鸭山”、“加强生态恢复和保护,建设美好家园”,市第九次党代会报告里的这些字样更清晰了一个主题:实行“城市中心区、县城中心区林木全部禁伐”,并致力于“区域内逐步实现森林减伐、停伐”。明确提出了“重点保护和推广种植具有地方特色的红松、紫椴、黄菠萝、水曲柳、白桦、胡桃秋、山槐和兴安杜鹃等树种”。

  通过向上争取和协调,得到省委、省政府和省林业、森工部门的重视与支持,每年给予一定政策性补贴。市公共财政也向林业倾斜,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与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向区域内所有林业职工拓展。同时,用优惠政策扶持林业部门开发新的经济增长点,转移林业企业剩余劳动力,发展特色养殖、种植、林下经济等替代产业和第三产业,为实现减、停伐提供政策支持和后续保障。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森林保护补偿、投入、奖惩等方面的制度和机制,建立健全了林木采伐审批程序,并不遗余力地严厉打击毁林、盗采、乱砍、乱伐行为。

作者: 杨世光 杨军    来源:     编辑: 丁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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