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月16日(记者 王不也)记者在1月15日下午召开的2007年双鸭山市政府社会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07年,双鸭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问题,把为城乡贫困群众排忧解难作为执政为民、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措施强力推进,初步建立了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临时救助、社会互助和政策优惠等专项救助为补充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全市城乡低保救助累计发放资金1.19亿元,救助达10.6万余人次,城乡低保工作在全省同等城市中名列第一。
基本生活保障实现城乡全面覆盖。城市低保对象32027户76435人;城市低保标准由上年的130元调整到170元,补差由84.6元提高到109.6元,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全市已累计投入农村低保资金1632万元,共有1.5万户3.7万名重病、重残贫困群众享受了农村低保待遇。投入资金810多万元,完成了5所农村敬老院改、扩建,农村分散和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标准分别提高到1600元、2200元。
专项社会救助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共办理农村医疗救助41542例,发放医疗救助金502万元,资助二次救助3426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64万元,已有38116名农村贫困群众参加了新型合作医疗,共为97035名农村义务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1143.6万元,为50829名农村贫困中小学生免除教科书费用374.51万元,为4779名农村贫困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111.8万元。筹资64.5万元资助了533名新入学的特困大学生,帮助他们圆了大学梦。筹资63万元为3752户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了廉租房补贴;筹资1694.1万元,为30169户低保户发放了取暖补贴,对学生、重病、重残、60岁以上老人、三无等人员加发了30至50元取暖补助;有300人次得到法律援助,共减免费用22万元,有效地维护了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
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2007年,市政府启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4次,筹措救灾资金935万元,救助受灾群众6.1万余人次,有效解决了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难题。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市政府秘书长曹德君说,春节前,市委、市政府多方筹措资金2770余万元,将集中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救助、走访、慰问活动。同时,开展“千名领导干部包扶贫困家庭”活动。全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岗)、处级后备干部及县区局级(科级)干部每人至少包扶1户贫困户,组织广大干部积极“走千家、访民情、送温暖”,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每户特困家庭都能过上欢乐、祥和、幸福的春节。
2008年市委、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全面促进民生改善。一是进一步提高城乡贫困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水平,建立贫困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自然增长机制,提高农村低保年人均补差水平,并将符合条件的新增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二是进一步落实各专项社会救助制度。继续推进取暖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就业救助、五保供养救助和廉租房等专项社会救助工作,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让困难群体和受灾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三是进一步强化社会互助工作。深入开展“一帮一”、“送温暖,献爱心”、“千名领导干部包扶贫困家庭”等社会互助活动,努力形成社会互助工作长效机制和领导干部帮扶长效机制,让困难群体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推进全市城乡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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