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襄樊市检察机关获悉,该市查处了发生在公安机关、经济领域及建设审批等要害部门的5起典型渎职案。检察官介绍,一些渎职犯罪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局长授意编假案
襄樊某县级市公安局局长兼党委书记上任后,在局党委会上大谈创收:“要眼睛向外,把精力放在拐卖、容留妇女卖淫等犯罪上。”
在该局长授意下,该市公安机关部分办案人与线人勾结,编造假案13件,所有案件与该市无任何关系。可公安机关将20名外地人抓到该市刑事拘留,违法收取了保证金28万余元。2006年,该局长被查处。
公安擅发警车牌
2006年,襄樊辖区某地公安局长未经批准,擅自将一套警车牌照及手续挂到他人私车上,致使一名非警务人员,身着警服开警车在外招摇撞骗,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目前,这名公安局长已被襄城检察院提请公诉,案件正在审理中。
擅自送人一幢楼
枣阳市某油脂集团总支书记荣某,在原某油厂破产期间,受一私有企业老板要求,在未向任何人请示的情况下,擅自将该厂的办公楼资产,添加在出售协议上,致该厂价值55万余元的资产损失,构成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套取报废车补贴
国家财政部和经贸委,对2003年报废的车辆进行国家补贴。襄樊市某行业协会业务科科长肖某,伙同某私有回收公司经理,将不符合报废条件的115辆汽车,更改了时间,由肖加盖公章确认后,将45万元补贴金套出转入其私有公司,后全部挥霍。
默许违建酿惨剧
2006年8月,南漳县城关镇一旧房改造工地,发生一死一伤悲剧。
经审理查明,在这次旧房改造建设开工后,该县建设局规划处工作人员,已发现建设方超规划加建第三层,向规划处负责人刘某汇报。刘到现场后不仅没制止,还擅自同意加建第三层。在没有办理任何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刘某向施工方收取了8000元,使其能够继续违建,最终酿成惨剧。(舒均姜宗俊襄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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