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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学费被禁考"矛盾纠结下的大学生态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8-01-14 09:16:24

  “河北工业大学在考试前一天(2008年1月6日)发布内部通知,凡是不交学费的学生,一律不能参加学校的期末考试!”10日,一封学生网友的求助帖出现在网络上。河北工业大学昨日(12日,下同)证实该校曾出台此通知,并称该校目前不交学费的学生有一千多人,占8%,欠费近两千万。

  拖欠学费被“禁考”该怪谁?

  对于河北工大这一“不交学费不让考试”的规定,不少学生和网友纷纷表示质疑;但同时,也有一些人对不交学费学生的贫困身份及其不交学费的真实性和正当性表示出质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应该有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如果贷了款,学费肯定够了,那是借口”。有教师告诉记者,“一些学生有钱买手机,买电脑,但是就是不交学费。”而据记者调查,不少学生“不交学费”的真实心态是:“上学就是为了拿证。所有科都过了,拿到证,再交学费不迟”。

  对于此事,我们显然很难做出一个直接简单的判断:究竟是大学不对———唯利是图,还是学生悖理———故意拖欠学费,将大学教育仅仅看作一种“商品买卖”关系。可以说,“不交学费不让考试”事件的发生,实际上是时下矛盾纠结的大学生态的一种折射。

  据中国扶贫基金会此前公布的数字,目前我国高校贫困生比例约为20%,特困生比例为8%。以这样一个贫困生的总体格局来考察,河北工大这类地方高校出现8%的拖欠学费情况,应该说,即使不考虑其他具体特殊原因,其背后“因贫欠费”可信性,还是较高的。

  当前大学贫困生的比例较高,但国家针对这一状况的专门政策也有很多,如专门针对学费的公益性国家助学贷款,专门用于补助在校生活费的国家助学金,等等。可问题是,由于相关配套和监督制度的不够完善,这些政策措施往往执行的不是那么到位。以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为例,由于缺乏足够的担保、跟进以及切合学生实际的贷款制度设计,对于该项贷款,银行往往没有足够积极参与的热情,而另一方面,因为常常感受不到贷款应有的公益性,大学生申领求助的热情也并不高。

  或许,最令人忧心不堪的一个矛盾是:在经济、利益逻辑的渗透和支配下,原本作为精神圣地、思想净土的大学日益商品化。这无疑是一个我们虽不愿看到却不得不承认的事实。如此背景下,出现一面是大学“认钱不认人”的“不交学费不让考试”,一面又是学生交易心态十足的“交了学费还挂科,不如欠着”现象,岂不正常?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教育者,养成人格之事业也”。无疑,如此矛盾纠结的大学生态,无论就教育还是大学本身而言,也无论是从它们的身份还是前途来说,均是难以承受之重。(作者张贵峰系评论员)

  治理学生恶意欠费可以更理性

  河北工业大学上千名欠费学生被禁止参加期末考试的事件,很容易让人想起前几天杨帆教授在课堂上的发怒,有评论在谈到此事时认为,消费主义的肆虐导致高校与大学生之间商品交易关系的异化,是导致问题爆发的根本原因。

  在笔者看来,此言同样也可解释河北工业大学发生的这起事件。不得已而为之的校方和有能力而故意欠费而被禁考的学生们,同为这场双输“战争”的受害者,他们都应该担负起相当的责任。

  高校学生恶意欠费的情况,已然是个共性存在的问题。因为欠费的问题而阻止学生参加毕业考试或者是扣发毕业证、学位证的事情,河北工业大学此次事件不是第一个,或许,也不是最后一个。

  按照学校方的解释,这些在校的一部分学生既然能买手机和电脑,那么他们不应该也没有理由不按时缴清学费。与此同时学生们也有足够的辩解的理由:手机、电脑作为普通的日常生活必需品和学习用品,不能简单地划归到奢侈品的行列;较高学费和滞后的贷款与奖学金制度,才应该负责。如果双方各执一言,问题将永远纠缠不清。

  在笔者看来,对学生拖欠学费问题而言,故意的归故意,贫困的归贫困。作为裁判员的校方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学校不应该因为学生的真贫困,而不让他们参加考试或者不让他们正式毕业;与此同时不能纵容假贫困的学生,放纵他们拖欠学费逍遥校园、甚至骗取贫困补助。

  所以笔者期望河北工业大学能够在作出这个事关学生期末考试甚至前途命运的决断时,应该有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准确认定在先。正如学校的一位老师解释的那样,特困生并没有因为这个规则受影响。与此同时笔者期望,以后高校在作出类似的决断时,也能恪守同样的实事求是的态度。当然,包括说服教育在内的让学生养成良好的消费生活习惯的学校教育,也必不可少。(作者李记系媒体从业者)

  “欠学费被禁考”有权力滥用嫌疑

  教与学,是一种平等和谐的关系。可是,“欠学费就停考”却将教与学变成了对立的矛盾面。教育部、各级地方政府和高校每年都会通过贷学金、助学金、奖学金以及勤工俭学等多种手段保证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具体到河工大贫困生学费问题上,一方面学校应承担一部分救助贫责任,另一方面可以和相关金融机构达成协议,由金融机构贷款给学生。

  以贷学金为例,是学校帮助在校学生中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提供的无息贷款,由学校负责发放和催还。遗憾的是,河北工大却采取了将责任转移到学生身上的做法。显然,“欠学费就停考”绝非学校的内部事务。在公共民意的拷问下,这家学校还存在着权力滥用的嫌疑。考之现有关于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所谓“欠学费就停考”的规定。

  高校校园,不仅是知识上授业解惑,更是现代法治理念和公民社会权利义务的“传道”。“欠学费就停考”是惩罚教育的遗存,还有市场功利的问题,也折射着当前高校助学的难题———惠及所有贫困生的助学机制还有待完善,成熟的助学机制应该普惠到每一个贫困学生。

作者: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关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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