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于轼老先生1月5日在广州岭南大讲坛·公众论坛上作《国富国穷——制度和中国的经济改革》的主题演讲(网上有直播的演讲全文,《南方都市报》1月7日刊登了其主要内容),其中说到“大学学费要提高,很多人反对,我是赞成的”,“我也主张电价要涨。”其观点马上就受到众多的批评和谩骂。
茅于轼先生的理由一是“念大学的大多数人不是穷人,穷人只占10%、20%”。二是“提高学费,以增加更多的奖学金和助学贷款来解决穷人上学的问题”,认为“如果高校学费降低,是让有能力支付高学费的人搭了便车。”对于主张电价要涨也是由于低价补贴了富人的原因。
茅于轼先生提高学费的观点并没有不对之处,只是在演讲中没有说明具体的约束条件。也应该说目前我国条件仍未成熟,即提高学费后通过怎样的渠道来补贴穷人和如何监督的问题,但长远看并不代表从理论上就不可以成立。
而对于主张电价要涨来补贴穷人的观点在目前是有足够的条件的。在众多市场经济国家,供电供水是私人企业或政府自然垄断企业,受到政府的限价,并监督和控制企业成本,让其只保持一定的赢利。在我国也考虑到一般低收入人群的承受能力,其价格一般受到限制。然而,我国从人均水平上能源和水资源是极其短缺的,比其他国家更严重,长远来看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必然要受到资源短缺的约束,更应该提高其使用成本(即涨价)来节约使用,降低其消耗量。
那么,水电费涨价是否就损害了穷人(缺乏涨价承受能力的人)的利益呢?假设这些人群能承受每度电(立方水)1元,平均每月正常用20度电(立方水),那么可以将在使用20度电(立方水)内的价格降低为0.3元,超过部分价格为3元或更高。而富人(有更大承受能力的人)用水用电会比穷人多,就既可以将涨价部分补贴给穷人而降低其生活成本,提高了社会的整体福利,因为穷人减支从另一角度来看就是增收。按照福利经济学的观点,在既定财富总量下,适当增加低收入人群的收入,能够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的整体福利。另外,也可以通过涨价部分约束中等和高收入人群的消费,毕竟涨价后提高其消费成本而考虑节约使用,达到降低其消耗量的目的,符合节能减排政策。如果供电供水企业仍按每度电(立方水)1元收费而亏本,又说为了照顾穷人利益不能涨价而需要政府补贴,那实际上得到补贴最多的是用水电量更多更大的富人而已。
有文章批评“茅于轼‘富人搭便车论’是对公共产品的误读”,“混淆了搭便车的真正含义”,认为“学费属于公共财政分担公共产品责任方面”,“公共产品作为社会福利是人人都应该平等分享的”( 2008年1月7日《上海证券报》),其作者是按书本理论理解而已,因为上面已经分析到富人“搭便车”的事实存在。而且在现实中,是公共政策决定公共产品。如有些国家的政策是从幼儿教育到大学教育均由公共财政免费提供,那么从幼儿到大学的教育是公共产品;有些国家(我国)的政策是从小学到初中教育由公共财政免费提供,那么从小学到初中的教育是公共产品。同样,税收也属于公共政策,也有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从一定意义上说高收入者将缴纳更多税收,让穷人得到帮助。在我国供电供水企业几乎是政府垄断企业,通过涨价让富人补贴穷人的政策更容易实施,成本更低,效果更好更快,完全可以成为公共政策一部分。
无论如何,我们应该尊重茅先生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表达自己的主张的权利,其演讲相当部分运用了经济学的基本知识,更不乏精彩和大胆之处,获得多处掌声,我们更应佩服其勇气。那些用极其恶毒的语言炮轰和谩骂的人,事实有必要将一些基本的经济学知识转化为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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