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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概念》向新东方索赔被驳 法律鼓励作品传播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12-25 09:31:14

  东北网双鸭山12月25日电   昨日上午,一中院一审驳回《新概念英语》作者遗孀起诉新东方侵权的案件。《新概念英语》作者遗孀朱莉亚女士认为新东方的网络课件使用了《新概念英语》,因此将对方诉至法庭,索赔100万元(本报11月17日曾报道)。一中院认为著作权法鼓励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新东方的行为是正常的教学行为。

  判决书显示,今年初,新东方学校向社会销售使用了《新概念英语》作品的系列学习课件,并向互联网客户提供有偿下载、使用等服务,朱莉亚认为此举侵犯了《新概念英语》的著作权和署名利益。

  一中院认为,要求学校在讲课时,时时提及作者姓名的要求有悖于常理;法律规定,特定方式下,不必开口必提及作者,而由于《新概念英语》本身是用于英语学习的一套教材,新东方有权利选择其作为教学对象,这与著作权人出版发行该作品的目的并不违背,也并不影响著作权人的利益。一中院还认为,老师在讲授过程中朗读课文并予以讲解,是服务于教学的目的,这与复制新概念作品无关。

  主审法官表示,朱莉亚女士所主张的权利,并不是著作权法所要求和能赋予的,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但同时也鼓励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以达到促进科学文化发展的目的。

作者: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关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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