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高考报名在即,一再遭诟病的“高考移民”又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何根治这一顽疾,人们一向议论纷纷。西安市日前规定,凡报名学校出现“高考移民”,校长就地免职;区县招办工作人员参与弄虚作假者,招办主任就地免职;各相关直接责任人开除公职;触犯法律的追究刑事责任。这让人们看到了当地处理这一问题的“严肃”,也看到了根本解决问题的希望。
教育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云南省,向来是“高考移民”的重灾区。曾有16名外埠的家长因子女“移民”云南高考未成,为讨要代理费打起官司。云南今年通报的多起腐败案中,也有一名地方派出所民警,受贿后违规为5名外埠“高考移民”伪造当地村民户籍,最终被判了刑。
“高考移民”成顽症,究其原因,固然有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差异导致的教育资源不平衡、重点高校向各省投放的招生名额不同、各地录取分数线相差悬殊等,但更与一些地方的教育、户籍管理部门存在违法乱纪腐败现象密切相关。应该看到,“高考移民”不但无助于解决教育资源差异,而且制造更多的新矛盾。“移民”目的地每年高考录取名额本就不多,还要被外来生挤占,这对当地寒窗苦读的学生是种不公;对“移民”来源地的学生来说,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因自己无力“移民”而落榜,对其多年付出的努力也是不公平。
教育本来具有的消除社会不公的途径功能,将因“高考移民”被阻断、破坏。而对“高考移民”的治理常常显得疲软乏力、雷大雨小。不少地方也出台了这样那样的措施,往往只听说要“严肃处理”,但真正能“严肃”起来的却不多,最终大抵以退回“高考移民”了结。西安市的做法让人眼睛一亮,就在于看似简单,实际上却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对违规违纪人员免职、开除公职乃至绳之以法,远比那种不负责任地把问题都推到国家发展不平衡,并提出要解决问题需要先发展经济、扩大高等教育资源、规范户籍制度、加强报考资格审查管理“要分三步走”之类的说法要实在得多,具体得多,也有用得多。
当然,西安市的这一举措到底能否得到刚性的执行、执行得如何、效果怎样,人们还要看。而且,实事求是地看,一个“高考移民”往往牵扯不止一个部门,需要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但不管怎样,至少在西安,有教育部门率先拿出了如此直截了当、清楚明白的处理措施和可以预见的结果,其他各相关部门应见贤思齐、快步跟上。果真如此,对“高考移民”问题的解决,人们就值得期待、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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