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2月5日电 双鸭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全市集中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行动,采取措施,推进构建和谐社会活动。
一是进一步完善接待条件和便民设施,加强法律援助中心的咨询接待工作。在硬件建设上,按照省级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建设的标准,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办公用房及办公设施基本能满足群众候谈、咨询接待工作。在软件建设上,建立健全和落实了首问负责制、援助登记制度、办案流程监督制度、岗位责任制等咨询接待制度,发挥“不让受援人多跑一次”的服务特色,开展对前来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一个微笑、一声问好、一个座位、一杯热水、一个答复”的“五个一”活动。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多渠道开展便民服务。不断加强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工、青、妇、老、残等社会法律援助机构的组建、完善工作,将法律援助工作网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目前,全市建有法律援助中心9个,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49个,社会法律援助机构8个,形成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以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基础,以社会法律援助机构为补充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建立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一体化法律援助工作格局。
三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把低保户、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下岗职工及经济困难群体作为法律援助的主要服务对象,竭力为他们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解答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3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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