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太原市物价局获悉,物价局、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委、审计局、财政局、新闻出版局7个部门和各县(市、区)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始对全市中小学校和大专院校的12项教育收费进行重点检查。
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检查有3项,一是检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的通知》的情况;二是检查各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落实“一费制”收费政策情况;三是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择校费”,或将捐资、赞助费用与入学挂钩的乱收费行为。
针对各类学校乱收费、强制收费的检查有4项,一是中小学校违规举办或参与举办收费补习班、特长班、复读班等行为。二是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不执行相关政策,以及借计划外学生、自费生、转学生、借读生等名义乱收费的行为。三是各级各类学校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的行为。四是各级各类学校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收费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不及时更新公示内容的行为。
针对高等学校和改制学校的检查各有1项,检查高校对定向生、特长生、预科生、专升本学生未与同等学历相同专业的学生执行同样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行为;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和代收各类证卡工本费、押金的行为;代收费未及时据实结算的行为。检查改制学校未达到有关标准,以民办名义乱收费的行为;转回公办学校仍按民办学校标准收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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