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双鸭山新闻网 > 头题 正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惠及双市数十万农民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11-23 14:49:02

  东北网双鸭山11月23日电 近日,家住四方台区太保镇七一村的曹素华高兴地报销了2000元医疗费。她自己也没想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年只交10元就得到这么多的补助。近年来,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通过积极运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双鸭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于2003年10月份启动,宝清县作为全省首批五个试点县之一,在我市最早开始推广这项工作。2006年,集贤县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今年,饶河县和友谊县及市辖四个区也全面启动这项工作。全市参合农民达到419569名,参合率达到90.28%。截至目前,共有16223名农民获得住院医疗费用补偿1535万元。其中,获得万元封顶线的109人;为839名农民癌症患者每人支付单病种最低保障金2000元,共补偿167万元,减免医疗费50万元。

  集贤县升昌镇15岁在校女孩左继英因患白血病,医疗费用达7万多元,除参加新型合作医疗报销3万元外,还获得民政、红十字及社会捐助。她的父母说:“如此高昂的医疗费用,如果没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家里根本支付不了。”

  同样是在农村合作医疗中受益的长胜乡东兴村村民李世国道出了广大农民的心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实实在在为我们出钱,这是党和政府对我们农民的关怀,农民生病也能像城里人一样得到报销,这样的好事以前从没想过。”从2006年以来,各试点县通过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降低起付线和药品价格、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等有效措施,增加了受益面,切实减轻了农民就医经济负担。

  过去农民患了一般常见病、慢性病很少治疗,能拖就拖、能扛就扛,现在有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观念转变了,有病就抓紧治疗,过去因经济困难而放弃治疗的一些疾病,现在也主动要求检查治疗,农民的健康意识明显增强,健康素质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取得了“农民得实惠,农村卫生事业得发展,党委政府得民心得信誉”的效果。

  今年双鸭山市四县的筹资标准为每人50元,即中央补助参合农民每人20元,省政府补助每人17元,县财政补助每人3元,农民个人缴费10元大部分用于个人账户。四个区的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筹资标准为50元,省财政补助资金每人27元,市财政每人补助13元,用于大病统筹,农民个人缴费10元全部为个人账户。

  双鸭山市卫生局在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制定了各种相关制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每张报销单据都要经过4人的审核签字才能生效,合管办的工作人员都独立分工、各负其责。同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定优惠政策,为合作医疗参与者提供方便可靠的医疗服务。分别制定了合作医疗逐级转诊制、双向转诊制、合作医疗基本用药制、医疗费用清单制、合作医疗凭证就医等五项制度。引导县、乡、村卫生机构纵向合作,使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和县”,就近享受较好的卫生服务。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还对患者制定了统一的减免优惠政策,对参合农民实行免收挂号费、诊费减免50%、医技等辅助卫生检查减免10%的优惠政策,大大降低了患者的医疗费用。

  据了解,双鸭山市卫生局多次组织乡镇卫生院的公务人员深入到各村屯为参合农民进行免费体检,累计体检人数近15万人次,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返贫状况,激活了农民医疗需求,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经过调查了解,90%的参合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满意,这项利民工程已经得到了广大农民的充分认可。

作者: 董力刚    来源: 双鸭山日报     编辑: 丁爱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