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1月22日电 第一时间提醒失主报案,并驾车陪失主报案,没想到这般“热心”还是被警察识破。11月16日,安徽省舒城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李俊提起公诉。
李俊系安徽省六安市某汽车租赁公司驾驶员。11月1日,由汪某率领的六安市裕安区某中学一行数人,租赁李俊驾驶的面包车前往舒城县某中学参观考察。中午,汪某等人结束考察后,邀李俊一同就餐。由于离用餐时间尚早,李俊便下楼检查车辆。检查时李俊发现驾驶室多了一个双链拉锁的皮包,他拉开皮包,发现包内有8500元现金、一张农行金穗卡、一部手机和一张手机存储卡,他想也没想就将所有现金和物品拿走,并将皮包丢弃在用餐酒店的垃圾桶里,把现金藏匿于袜筒内。
用餐完毕,汪某上车方才发现皮包不见了,这时李俊提醒汪某赶紧报案。为避免别人怀疑,李俊驾车把汪某等人送到舒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刑警们经过现场勘查,取得相关物证与言词证据后,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李俊。在证据面前,李俊不得不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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