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1月20日电 19日,省民政厅安置处工作人员来到苏宁团开展“走入军营为兵服务”主题日活动,向黑龙江省今冬退役的士兵介绍当前安置工作面临的形势,接收安置政策及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并为士兵解答有关问题。百余名今年即将退役的士兵参加了活动。
据介绍,黑龙江省每年约接收退役士兵2万人左右。其中城镇退伍士兵1.2万人,97%以上进行了安置。据统计,在这些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中,择业意向为行政事业单位、政法和银行系统的占85%以上,选择去企业的不到15%,这与就业岗位需求恰恰相反。随着国家机关机构精简、事业单位改革、国有企业改组改制。指令性安置政策已走进了“死胡同”,退伍军人安置难的矛盾日益突出。按照国发29号文件精神,今冬我省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政策为“推行自谋职业和安排就业相结合的办法”,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突出强调了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安置办法。凡从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按照国家现行安置政策规定,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士官和义务兵,可办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在全省范围内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凡办理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情况自行规定,对服役两年的退役士兵不得低于一万元;二、三等伤残军人,除领取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外,另按规定发给伤残抚恤金;服役期间立功的,可增发一定数额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增加标准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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