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把学生情侣们的亲热照很精致地制作出来摆在校园里展览,供路人“道目以视”,很像是古代对犯了大恶的人不但将其斩首,而且斩首之后还要将血淋淋的头颅挂在旗杆儿之上“以儆效尤”;只是看着那些本该属于两个人的世界的“亲热照”,现在被免费广而告之,我不知道这里是不是也有“以暴制暴”这个词儿用武的地方?
并不是一个人的战斗,就像是以前的著名体育届主持人、现在的著名娱乐界非主持人黄健翔同志说的那样。其实是很长时间以来就有的一种现象,——大概这就免不了要说说学生们,特别是大学生们的个人权利问题。前段日子有一个学校,当然是大学,在大教室里安装了摄像头,然后呢一对男女学生在教室里亲热给监控的老师在摄像头钱给拍了个正着,所谓的隐私换了个角度就成了香港电影里经常说的那句“呈堂证供”,两个大学生的大好前程也在”实况录像”面前“就这样被你悄悄断送”。
不只一次地听说过有一些大学的工作人员们会在天黑之后,几个人一起到操场上去“惊起一操场鸳鸯”。两个人正在卿卿我我,——我不说是两个学生,其实这个时候他们也属于社会意义上的具有保护自己隐私权利的人,然而黑暗的宁静中一道闪亮的手电射来,紧接着是一声断喝:“呔,不许动,说出你们的姓名,说出你们的班级,登记一下!”这一声断喝里头似乎已经包含了无限的正义,而被断喝的人,一时间大概也似乎有一种好像是自己犯了十恶不赦的大罪一样的负疚感,更确切地说是一种害怕感在内;胆子稍微小一点的,这个时候大概已经是在筛糠了。
大学生在公众之下谈情说爱是不对的,也可以说是不文明的;然而这样的展览形式的惩罚,这样的很有点类似于某个词语性质的断喝,谁又可以肯定地说这又是一种很文明的行为标本呢?
大学生是可以结婚的,这早已经从法律上进行了明文规定;至于在公共场合的亲密行为,虽然可以从公共道德上对其加以制止,甚至是谴责,然而它还并没有把哪一只脚伸出法律的框框;将他们的照片进行类似于示众的展览,将其在众目睽睽之下长久定格,细究起来,那些情侣们大概是可以索要精神赔偿费的。
上面说了“以暴制暴”;如果诸位看官们觉得这个词儿还不够文学上的贴切,那么我们化用一下,就叫做个“以恶心的不文明来恶心不见得恶心的不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