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1月13日电(记者 王不也)为谋钱财,无视国家法律,以麻醉方法,抢劫他人财物。近日,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抢劫案件,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006年10月29日,被告人李某在尖山遇见王某(已判刑),被告人李某提议用安定片下酒致人昏迷后整点钱,王某表示同意。2006年10月29日22时许,被告人李某伙同王某窜至双阳煤矿某歌厅,让业主和服务员陪跳舞、唱歌、喝酒。被告人李某趁业主和服务员不注意时,将事先准备好的水溶液安定片药剂放入业主和服务员的酒杯里,并劝二人喝下,致使二人昏迷,被告人李某将业主扶进卧室,将其一枚装饰戒子和一枚钯金戒子从手上撸下拿走,并在吧台拿走人民币340元,逃离现场。所得赃款被二人挥霍。尝到甜头的李某,随即又窜至七星、新安煤矿,对歌厅老板多次作案。所抢金额总价值人民币937元。被告人李某是曾犯罪人员,劳教后没有走上新的生活道路,只想不劳而获,终将自己再次送进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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