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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同名致公司错发工资 离职员工拒绝返还成被告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11-12 13:38:26
        东北网双鸭山11月12日电  王杰(化名)在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工作,到发工资的日子了,自己工资卡里的钱却不见变化。公司的财务部门通过查询发现,他们将王杰的工资错误地打入了与王杰同名同姓的离职员工的卡里了。但离职员工拒绝返还此款项。商贸公司将该离职员工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商贸公司在起诉书中称:被告王杰在2006年6月1日被公司聘为营销部门的员工。2007年7月,经王杰申请,公司与其解除了劳动关系。但是,2007年9月15日,公司财务部门在发放员工工资时,因工作疏漏,误将本应发放给与王杰同名同姓的现任员工的工资1899.3元打入了王杰的储蓄卡中,10月17日,公司财务部门再次将1110元错误打入王杰卡中。

  商贸公司的财务部门发现上述情况后,立即与王杰联系,要求其返还上述款项,但是遭到王杰的拒绝。商贸公司认为,王杰取得误打入其储蓄卡内的款项没有合法依据,并且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构成了不当得利,王杰应当予以返还,因此,商贸公司将王杰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不当得利的3009.3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作者: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萧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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