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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人道关怀 福州首次允许罪犯死刑前见家属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11-09 08:33:26
        东北网双鸭山11月9日电  福州市首次允许罪犯死刑前见家属,体现了现代司法对罪犯及其家属的人道主义关怀

  “没想到还能见你们最后一面,以后你们要多保重。”7日上午,在闽侯看守所会见室,身负两条命案的洪某某在行刑前,眼眶发红双膝跪地向父母谢罪,他也成为福州市第一个被允许在执行死刑前见家属的死刑犯。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负责人介绍,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以来,福州市法院首次安排死刑罪犯临刑前与家属见面。安排刑前会见,是对罪犯权利的尊重,在罪犯生命的最后关头,用亲情的温暖,缓解他的心理压力,同时也是罪犯亲属感情上的需要,体现了现代司法对罪犯及其家属的人道主义关怀,尊重了人性、彰显了文明。

  案件回放

  洪某某1979年1月15日出生于闽侯。1996年,他曾因犯抢劫罪被判过刑。2000年1月12日,还处于假释考验期间的洪某某,因琐事伙同他人在闽侯县某卡拉OK厅围殴陈某忠,导致陈某忠因胸、背、头、臀等部位被锐器捅刺致死。

  2001年8月中旬,洪某某又受他人纠集携带枪支在福州市各娱乐场所到处找寻被害人林某某伺机作案。

  2001年9月23日凌晨2时许,当发现林某某在福州某迪吧玩时,洪某某及同伙持来福枪、仿六四式手枪冲到迪吧内,对在迪吧包厢内娱乐的被害人林某某、杨某某开枪射击,致林某某死亡,杨某某重伤。

  2001年10月15日,洪某某还伙同他人携带假手枪、手铐等作案工具,绑架被害人林某某勒索40万元人民币赎金。其间,罪犯洪某某及同伙还剪断林某某一截左手小指威胁其家属尽快支付赎金,后被害人林某某家属被迫支付赎金19万元人民币,所得赃款均被洪某某挥霍一空。

作者: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萧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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