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1月8日电 李术红(女)伙同其他数名男子在火车车厢和车站站台上对八名旅客进行殴打,造成列车延误发车18分钟,日前被公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起诉至北京铁路运输法院。
2007年3月29日19时30分许,被害人崔某等八名北京旅客乘坐北京西至涞源的7197次列车去苟各庄旅游,在3号车厢内,因被告人李术红及另一个男子抢占崔某等人座位,双方发生纠纷,李术红伙同其他数名男子即对崔某等八人进行殴打。李术红对两名女被害人进行殴打并揪下其中一被害人一缕头发,咬伤另一人。
乘警赶来表明身份后进行劝阻,李术红的同伙不听劝阻,推搡乘警并继续殴打被害人,此时列车到达云居寺车站,李术红等人追赶至站台上继续殴打上述被害人,其中一名男被害人被殴打昏倒在站台上,另一名男被害人被殴打至站台和铁轨中间的缝隙中,致使列车延误发车18分钟。
在抓捕中,几名犯罪嫌疑人一起与乘警纠扯逃脱,乘警在列车上抓住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术红见状赶来用身体挡住乘警并掰开乘警的手,并向其他犯罪嫌疑人大喊:“你们先走,我没事。”致使该人和其他犯罪嫌疑人均乘机脱逃。乘警随即抓住李术红,李术红自称是孕妇,乘警和随后赶来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控制后送其去医院检查,证实其并未怀孕。李术红归案后始终不交待同案犯罪嫌疑人的姓名、住址等情况,致使本案侦破情况无更大进展。经法医鉴定崔某等八名被害人均被打成轻微伤。
本案将于2007年11月9日9时30分在北京铁路运输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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