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1月5日电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双鸭山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已于9月26日出台。
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城建档案作为城市建设的基础工作,日益显示出不可缺少的重要性,由于档案不完整、不准确,给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及工程维修、改造、扩建等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尤其是地下管线档案不全、不准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更是不计其数,由于缺少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挖断地下管线而导致跑水、断电、煤气泄漏、通讯中断等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例屡见不鲜。城建档案的重要性已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为使我市城建档案的形成、积累、报送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以保证城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更好地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服务,我市依据《黑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双鸭山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办法》共七章二十八条,有效规范了双鸭山市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使全市的城建档案资料在工程维修、产权纠纷、信访等各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原始凭证作用,是不可缺少的法律依据,很多单位和个人通过市城建档案馆提供的档案解决了问题,避免了损失。对建设单位及城建档案馆未履行其职责的行为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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