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双鸭山新闻网 > 法治频道 > 案件追踪  正文
为与妻子离婚另结新欢 浙江一男子闷死亲生女儿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11-01 08:32:36
        东北网双鸭山11月1日电  9月28日晚,乐清市翁垟镇沙头村,村民都回到家中休息了。10时许,一间民房内突然冲出一名男子,抱着一个孩子大喊:“救命啊!我女儿被贼害死了!”

  警方围绕入室盗窃杀人的可能性展开勘察,然而,并不复杂的现场昭告了一个事实:这是一个“不可能的犯罪”。

  最终被带走的,是孩子的亲生父亲陈某。

  目前,陈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乐清警方逮捕。

  深夜民宅幼童遇害

  案发的这幢房子是陈某夫妇租住的。陈某,30岁,大专文化,某中学代课教师,妻子在一家企业当会计。

  陈某对民警说,事发时,他正和妻子在二楼玩电脑,突然听到楼上传来声音,像是有贼进了房子。

  “楼上好像有人,我上去看看。你别动,小心点。”陈某对妻子说。

  不一会儿,陈某惊慌地跑下楼来,抱着3岁的女儿:“女儿被贼害死了!卧室里的抽屉被贼拉出来,衣服、包包也都被翻过了!”

  疑团重重的密室现场

  警方对现场展开勘察发现,3楼卧室有一抽屉扔在地面,一个女式手提包的物品散乱在地上,一件夹克衫被扔在地上。法医检查,小女孩死于吸入性窒息死亡。

  从室内情况看,很像入室盗窃杀人,警方立即对现场周围环境展开调查。

  陈某一家租住的房子为3层独立小楼,周围都是一层平房,不可能直接进入3楼,现场也没高达3层的梯子,这么短的时间,凶手不可能把梯子收好。而且犯罪现场就在二楼上方,如果要靠梯子进入3楼卧室,必定要经过二楼窗前,而当时,陈某夫妇就在二楼窗前。

  警方对陈的叙述产生怀疑,再次进入犯罪现场,发现除卧室外,其余房间并无翻动迹象,3楼的中心现场也翻动不彻底。

  警方基本确认:是室内人作案。

  然而,当时屋子里只有孩子的亲生父母。

  父亲闷死女儿伪造现场

  通过调查,民警发现,这对夫妻对孩子疼爱有加,尤其是陈某,经常烧菜煮粥喂孩子。

  但当晚只有陈某突然称听到声音,跑上楼后发现女儿被害。也就是说,只有陈某在案发时间段进入过现场!

  调查现场时陈某神情恍惚、闪烁其词,有重大嫌疑。民警将陈某“请”来协助调查,他吐露的事实让人痛心。

  当晚8时50分,陈某和女儿一起玩。陈某让女儿说:“恭喜!”调皮的女儿却说:“呯呯。”陈某于是捂了她一下嘴,突然一个可怕的念头闪现:“只要这样,就可以闷死了她!”……

  事后,陈某逃到二楼,但他一直心不在焉,就故意和妻子说好像楼上有贼,趁机跑上去伪造了现场。

  一场婚外情导致的悲剧

  陈某为何对亲生女儿下毒手?

  “自从女儿生下来后,我对她疼爱有加,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陈某的亲笔供词里这样写道。

  然而,去年他们和他母亲关系紧张,以至搬出去租房子住。随着女儿长大,开始学说话,每当她叫奶奶时,妻子就责骂女儿,两人为此总吵架。

  就在此时,去年11月,陈某认识了女孩张某,他经常向她倾诉心事,两人渐渐坠入爱河,张某并不知道陈某已是有妇之夫。随着交往的深入,今年,张某开始谈婚论嫁。

  而此时,家庭的琐事也让陈某烦扰不已。更主要的是,他老拿妻子和张某比,感情天平开始倾斜:妻子总是忙于工作,疏于照顾家庭,女儿基本上都是他一个人在管;而张某生活稳定,对他又温柔体贴……

  9月28日晚,陈某与张某通了电话后回家,和女儿的一个小游戏,最终让他失去理智:“将她闷死,我就可以离婚了!”

  真相只有一个,面对感情问题失去理智的陈某,杀害了亲生女儿,在剩下的日子里,等待他的不仅是法律的判决,还有内心的折磨。

作者: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萧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