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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将牙签插入受害人十指拷问银行密码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10-25 13:47:18

  将路人拖上面包车抢劫,为逼问银行卡密码,竟将牙签插入受害人十指,两年间该团伙共作案49宗。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该团伙三名成员死刑,其他罪犯最低获刑十年。

  抢劫中杀死两人轮奸两人

  东莞中院查明,2006年3月21日凌晨3时许,曾某军、张某兵、李某金、周某君伙同谢某锋、“疤头”开一辆小面包车窜至广州市黄埔区丰乐市场附近,将在人行道上步行的刘某华、李某燕夫妇拉上车。

  曾某军等人抢走刘某华夫妇财物之后,殴打刘某华,逼他讲银行卡密码,并由张某兵到柜员机取款。因刘某华所讲的密码不正确,曾某军等人又对其进行殴打。后曾某军等人在广州市南岗将刘某华夫妇放下。

  李某燕说:“我扯下胶布,看见四名男子持扳手、石头、木棒等殴打了刘某华,四人围着刘某华用脚踢他。”刘某华经抢救无效死亡,殁年25岁。

  东莞市中院判决书称,2004年7月28日至2006年7月31日两年间,曾某军、廖某飞等12名被告伙同他人,时分时合,共作案49宗,致2人死亡,13人受伤,两女被害人被轮奸。仅2004年9月25日,该团伙伙同他人从19时许至22时许就作案四起。

  打火机烧脸铁套筒打膝盖

  据了解,此次被判刑的12名被告只是该抢劫团伙的其中一部分成员。此外,李某武、廖某锋等五人已经判刑,李某、周某平等五人被另案起诉,“林怪”、“疤头”、谢某锋等十人仍然在逃。

  东莞中院介绍说,该团伙先后多次窜至东莞市东城区、石排镇、常平镇、黄江镇以及惠州市、广州市等地作案。其作案手法有两种,一种采取强行将被害人劫持上车,用胶纸捆绑手脚、封住嘴、眼,并实施殴打等暴力手段将被害人制服抢走财物;另一种则是租乘小面包车到预先密谋的地点后,强行将被害人拉至小面包车后排实施抢劫。

  为了逼迫受害人说出银行卡密码,该团伙采取了打火机烧脸、铁棍捅阴部等恶劣手段。2004年9月22日21时许,曾某军伙同李某武等人将年过五旬的郭某劫持上车,为迫使后者讲出银行卡密码,曾某军等人先用铁套筒打他的膝盖,后用牙签将郭某十只手指及尿道口插伤,并用木棒打伤其双脚。

  清查出租屋抓获两名罪犯

  公安机关介绍抓获经过称,2006年4月17日凌晨1时许,两外籍人员(一男,古巴国籍;一女,菲律宾国籍)在东城区东城支路“好莱坞”酒吧对出路段被六七名男子拉上车,持刀抢劫。二人被抢劫了欧元1000元、美元100元、人民币300元及手机、项链等财物后,被弃置。

  侦查机关经过调查,发现一伙湖南籍男子有作案嫌疑。2006年4月23日,东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在清查出租屋专项行动中抓获了参与此次抢劫的李某平、李某红。2006年5月2日,公安机关在湖南省嘉禾县抓获了李某金等人。2006年8月2日凌晨,又将曾某军、廖某飞等人在大朗镇金星娱乐城抓获。

  判决书长达178页

  2007年5月25日,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曾某军、廖某飞等人犯抢劫罪、强奸罪,被告人张某兵、周某君等8人犯抢劫罪。东莞中院组成合议庭,分别于2007年6月21日、9月18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由于案情复杂,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审理期限延长。到2007年10月18日,此案才审理终结。

  东莞中院对此案的判决书长达178页,法院认为该案是多人结伙作案,从犯意的产生到具体实施犯罪,每名被告人均“在各自的共同犯罪中起重要作用”。

  东莞中院一审判处曾某军等三人死刑,周某君无期徒刑,其他9名被告有期徒刑十到十五年不等。

  案例

  看见警察证照抢

  据介绍,2006年4月4日凌晨5时许,曾某军、张某兵、李某井伙同“疤头”等人驾一辆小面包车来到樟木头镇。在该镇某酒店对面路段,曾某军等人将甄某彬强行拉上车,用胶纸绑住甄的手、脚等,抢走甄某彬2万余元的财物。

  曾某军供述,当时他们从甄某彬身上搜到一张香港的警察证和多张信用卡。后曾某军等人对甄某彬进行殴打逼问银行卡密码,但甄某彬不从。曾某军等人在桥头镇附近将甄丢下车,分走所得赃款物。经法医鉴定,甄文彬所受的伤为轻伤。

作者:    来源: 国际在线     编辑: 关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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