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0月25日电 今年8月12日,8岁女童小梦寒(化名)被黄河吞没。
昨天上午,郑州市惠济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小梦寒的家人状告河南黄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和郑州市黄河花园口旅游管理处,要求两被告赔偿各项费用23万余元。
今年8月12日中午,郑州市铁炉寨村民王建设(化名)蹲在黄河岸边,十几分钟前,他的女儿被黄河水“吞没”。
据王建设说,当天上午,梦寒买票进入景区,在黄河堤下的沙滩上玩水时,河水突然上涨,小梦寒被水冲走。
协商无果,王家将两被告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死亡赔偿金等19万余元、精神抚慰金4万元,共计23万余元。
女童溺死,到底是家长的过错,还是景区的过错?
王建设说,作为旅游景区的负责单位,两被告没有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未在黄河边竖立“警示牌”等显著标志,也没有人巡逻提醒,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两被告却辩称,王建设有意隐瞒重要事实,当天,他带着小孩去黄河边玩,而且有渔民劝阻他们不要玩水,发生悲剧的主因在于他未尽到监护职责。
此外,他们在门票背面印有“为了您的安全,请不要下河游泳”等字样,景区门口也有“禁止下河游泳”的警示标志和游客须知。两被告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承担任何责任。
法院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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