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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欲在自杀前享受人生 诈骗40万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10-24 13:37:49

  讨债的找上门,恋人提出分手,刘敏萌发自杀的念头。在死之前,他想好好“享受”生活,于是多次作案骗取他人轿车,并擅自变卖牟利近40万元。近日,犯罪嫌疑人刘敏涉嫌诈骗罪依法被长宁检察院提起公诉。

  今年23岁的刘敏,中专毕业后曾在一家汽车公司做销售代理。因为做汽车销售,办理保险、过户等经常要跑来跑去,刘敏想到借轿车代步,既省力也可以多接点单子。

  2006年11月中旬,刘敏从朋友那里借了POLO轿车并与对方签订了租车协议,月租7000元。刘敏想自己现在在外面做保险赚外快,一个月7000元租车费完全没有问题的。不久,刘敏做保险赚外快的事被同事揭发,而刘敏已将收取的十多万元保险费挥霍掉,根本无力偿还。为了躲债,他藏在宾馆,并且买了安眠药想自杀,但被朋友发觉,没自杀成。

  因为刘敏无力支付租车费,朋友就把他借用的轿车收了回去。由于刘敏拖欠很多保费,到处躲债,最后债主讨债讨到女友这里,女友因此提出分手。刘敏心情很低落,觉得活着也没什么意思,又想要了结自己。但是在自杀前,刘敏想好好享受人生一次。

  2006年12月,刘敏以借用轿车为名,骗得朋友的一辆飞度轿车,没几天他便把该车以91000元卖掉,带着钱去海南玩了一星期,9万元挥霍得所剩无几。

  今年1月,刘敏以为一个老客户代理买一辆别克凯越轿车为名,办理购车贷款,并负责缴税、上牌等后续服务。期间,刘敏先后从该老客户处领取4.14万元支票支付给汽车销售公司用于购车,另领取了2.44万元用于车辆缴税、上牌等费用。

  2月,刘敏将上好牌照的别克凯越轿车开到某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谎称该车是老板给他配的,因为不喜欢,想卖掉,遂将该车以86000元卖掉,轻而易举骗到了车钱。

  同时,刘敏又以帮助一位客户免费修车为名,骗取了该客户的身份证、户口簿、车辆行驶证。几天之后,刘敏就将该车以23万元的价格出售,实际得款22万元。取得赃款后,刘敏以17万元购买了一辆马自达3轿车,在外面租借了两处高档住宅供自己居住。

  到案后,刘敏对自己利用做汽车销售代理的身份,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轿车变卖牟利近40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作者:    来源: 国际在线     编辑: 关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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