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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派出所登记承租人信息 山东德州房主被罚款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10-22 13:05:18
     东北网双鸭山10月22日电  因未按规定到派出所登记承租人信息,德州房主林某受到警方罚款200元的治安处罚。据悉,这是德州警方首次对违规出租人进行处罚。

  据了解,今年9月初,德州的林某未按规定到当地派出所登记承租人的有关信息,即将其在某小区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李某(女,身份不明)。随后,当地派出所民警曾多次催促林某按规定登记承租人的信息,并到派出所办理出租房屋手续,但均遭林某拒绝。

  10月19日,派出所民警在多次催促无效的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开出对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首张罚单,依法给予林某罚款200元的处罚。

作者: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萧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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