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杨某入室行窃,发现家中无人,竟把主人家当自家居住。5天后主人回家,将在床上呼呼大睡的杨某当场抓获。近日,普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杨某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07年7月的一天,安徽来沪人员杨某到本市雪松路一居民楼行窃。没想到家中无人,杨某翻箱倒柜折腾一番后,只窃得人民币15元、小电视机一部(销赃后得人民币20元)、铜手镯一只(经估价价值人民币5元)等物品。由于所获甚少,杨某心有不甘。他发现家中无人居住的迹象,萌生了以此作为临时居所的念头。于是他堂而皇之,住进主人家中。不但将冰箱里的食物吃得一干二净,而且拨打了19个小时的声讯电话,电信费高达800元,远远超过了杨某盗窃的数额。5天后,主人回到家中,将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的杨某当场抓获。
由于杨某盗窃的数额远远低于刑法规定构成盗窃罪的标准,因此其行为并不构成盗窃罪。反而是其擅自闯入他人住宅的行为,依照刑法规定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使自己陷入了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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