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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虐妻杀夫获刑 法官吁关注"受虐妇女综合症"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9-26 14:39:59
        东北网双鸭山9月26日电  因不堪忍受酒后丈夫长期的殴打和羞辱,农家妇女张花(化名)勒死丈夫。9月26日上午,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张花有期徒刑5年。听到判决,张花潸然泪下。张花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原以为自己会被判死缓,没想到法院会从轻判决。”她说,吃了没有读书亏的她希望儿女儿能好好读书,长大好好做人。

  张花,今年40岁,曲靖市麒麟区的一位农村妇女。10多年前,她和张某登记结婚。一年后,他们有了一双儿女,当时夫妻关系尚好。谁知丈夫后来染上酒瘾,酒后总将怒火发泄到妻子身上,张花动辄遭到谩骂、棍棒殴打。为逃避丈夫的虐待,张花多次跑到亲友家躲避。每次被丈夫张某哀求着接回后,张花等到的却是酒鬼丈夫变本加厉的毒打。

  邻居们同样证实,张某经常在酒后暴露出他的偏激、暴虐和变态的本性。张某逢酒必喝,每喝必醉,酒后不是与人争吵就是回家虐待殴打妻儿。家中的锤子、板凳、衣物等都成了他对张花施暴的工具,两人的生活一直笼罩在阴影之下,给张花和孩子的身体和心灵都造成了深深的伤害。只要听见他家大人小孩哭,百分白是张某喝了酒。

  同样没有过多悲痛的张某儿女对父亲的唯一印象也是怕:“我们和妈妈听到他的脚步声,看到他回来了,我们都吓得不得了。只要父亲喝酒,家里就像地狱。”女儿说,父亲打母亲是不问原因、不分时间、不看地点,抓起什么就打。

  今年4月6日夜,醉醺醺的张某被朋友送回家后,又开始借酒装疯,高声辱骂了张花一阵,还将屋里的小东西扔出门外。见怪不怪的的张花随手捡起丢在屋外的衣物,准备上床休息。见张花要走,张某称还要喝酒,逼迫张花连夜外出买酒,因夜深买不到,张某强迫张花与其喝家中药酒,边喝边劈头盖脸地殴打张花取乐,直至打累后酣然倒在堂屋睡下。

  次日凌晨3时许,在沙发上迷迷糊糊醒来的张花已彻底绝望,她决定“干掉”面前这个给她带来无比痛苦的人。张花从沙发上起身,拾起家中一根绳索套上张某脖子,在堂屋中拖了一圈,再狠狠地用力提起后解开绳子,随后又靠在沙发上睡着。张某当即因绳索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凌晨4时许,张花的女儿起床扶其上床睡觉,才发觉父亲张某已经没有了呼吸 。

  张花说:“事后我并未感到悔恨,反而轻松了许多。”

  法院认为,被害人在案件的起因上具有重大过错,被害人的长期恶行构成了张花犯罪的诱因;被告人面对家庭暴力而不能采取正确的方式,应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 。因此法院对张花从轻处罚,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法官介绍,“受虐妇女综合症” 是社会心理学中的一个概念,它最早是美国临床法医心理学家雷诺尔·沃柯医生提出。沃柯医生在对400名受虐妇女的跟踪治疗和研究后发现,长期受家庭暴力虐待的女性,通常会表现出一种特殊的心理和行为模式,它包括家庭暴力的周期性和无助感两个概念。其中家庭暴力发生的周期性 通常分三个阶段,即紧张情绪的累积阶段、家庭暴力的爆发阶段、施暴人道歉双方重归于好后的平静阶段。受虐妇女长期受暴后,通常会产生一种无法摆脱施暴人的心理,这被称为“后天无助感”。因为,无数次的挨打和失败的反抗,使她们变得逆来顺受,直到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超过了她们的承受能力,最终导致自杀或杀夫。

  随着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像张花这类遭受野蛮家庭暴力案件应该越来越少,但是,有关资料表明家庭暴力却呈上升趋势。 如何让夫妻关系变得更融洽,减少亲情犯罪案件的发生? 承办法官为此呼吁:一是树立家庭道德观念,让人们更多的用真情与爱心化解各种矛盾与纠纷,学会理智与克制,宽容与礼让;二是筑牢反家庭暴力防线,采取社会介入、社区监控、法律援助、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等方式,最大程度地消除家庭暴力,使每个家庭充满亲情与和谐。实践证明,在所有的保障中,司法保障是一种终极保障,相对于行政保障,司法保障才是刚性的;三是加强心理问题矫正,加快心理矫正机构的建设,确保人们在心理上出现问题时,能被及时矫正到正常人的轨道上来;四是营造有效约束环境,使法律成为约束个人行为的有效力量同时,提高公民自我约束与自我控制能力。(

作者: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萧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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