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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男子偷听他人账户信息用其股票"练手"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9-26 14:29:29
        东北网双鸭山9月26日电  男子炒股失败,却将怨气迁怒到他人头上,偷听他人账户密码信息,恶意操纵他人股票来“练手”,结果致使远在“千里之外”的两被害人共计损失人民币11.3万余元。昨日,虹口检察院以故意损坏财物罪将被告人张友银提起公诉。

  “酒店员工”炒股失败无奈离沪

  张友银现年29岁,为江西来沪务工人员,他曾在本市一家酒家上班,一度曾担任酒店内酒吧主管的职务,月薪达几千元。然而,据其同事透露,由于张友银工作期间背着老板私自拿了几个值钱的名酒瓶变卖,结果被老板“炒鱿鱼”。

  但在酒店工作期间,张友银认识了炒股“能人”金某。其后,为了炒股赚钱致富,张友银无心继续找工作,投入了自己大部分积蓄,一心跟随“炒股能人”金某学习炒股技术。

  炒股并未如预期给张友银带来财富,他炒股几乎赔光了本钱。今年5月底,在炒股输钱,又未能在上海找到称心工作的情况下,张友银生活一时没有了着落,便带着失落的心情,离开上海,返回了江西老家。

  心理失衡图谋恶意报复

  回到家中,回想自己炒股输钱的遭遇,张友银心理失去了平衡,同时为了提高自己的炒股技术,张友银动起了坏脑筋,产生了恶意报复他人的念头,认为“我没赚到钱,你们也输点吧”。

  今年5月中旬,张友银和金某在本市中山北一路某证券有限公司营业部炒股票时,市民张宏曾致电金某,委托金某帮忙操作电脑抛售股票。就在金某一边在电话里重复对方的资金账号和密码,一边在证券所营业厅电脑上帮对方抛售股票时,站在一旁的张友银,偷偷记下了张宏的资金账号和密码。此后,“颇为有心”的张友银又故伎重演,用同样的方式记下了市民李明的资金账号和密码。

  于是,张友银选定了张宏和李明,准备通过掌握的两人账户和密码信息,恶意操控两人股票,在明知被害人可能赔钱的情况下,来换取自己炒股技巧的提高。

  擅自买卖他人股票损失11万

  2007年6月20日,张友银来到江西省瑞昌市白杨镇快乐网吧,进入了上文所提及的某证券有限公司网站,擅自使用被害人张宏的资金账号和交易密码,打开了网上委托界面,卖空张宏持有的“通宝能源”、“赣粤高速”股票,买入“钾肥JTP1”权证股,进行几次交易后又买回了“通宝能源”、“赣粤高速”。通过几次交易,致使张宏损失人民币3000余元。

  两天后(6月22日),张友银再次来到白杨镇快乐网吧上网,把李明的股票全部抛售,购买了“钾肥JTP1”权证股,此权证股最后交易日为6月25日,后“钾肥JTP1”权证股停牌并到期,由此,张友银致使被害人李明的账户因错过该认沽权证最后交易日等原因,合计损失人民币11万余元。

  张友银认为,自己远在千里之外进行电脑操纵,警方不会怀疑到他。然而,今年7月2日,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张友银被警方抓获。

  虹口检察院主诉检察官柳文彬提醒:网络已普及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种种风险。当您利用网络进行资金交易、金融操作的时候,切记保护好自己的账户和密码信息,以防“隔墙有眼”。金融机构也应加强防范意识,强化预防措施,更新保密手段,确保客户的信息安全。(文中被害人姓名为化名)

作者: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萧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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