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黑办发[2007]13号、双政法字[2007]2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宝山区委政法委于2007年9月17日上午8:30在宝山区“八一广场”组织开展了“宝山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接待日”活动。此次活动得到市政法委、宝山区委区政府领导及政法系统各部门的肯定和支持,活动开展的非常成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本次活动本着公开接访,保证每一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依法及时处理的原则,着力解决结案不息诉及到省进京越级上访问题,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市委政法委、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市检察院、区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区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区司法局各单位组织派遣了政治素质强、业务精通的政法领导、干部公开接访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0余件,解决了人民群众中的疑难问题。活动中,接访人员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接待细致耐心、态度和蔼可亲,活动开展的深入人心,对本次活动认可、满意,受到群众的好评。
宝山区委政法委以本次活动为基础,大力开展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开展,努力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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