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蒙在谈到和陈晓明一起介绍郭敬明加入作协时称,郭敬明之前是否抄袭和他能不能加入中国作协是两回事,成为作协会员只是说你从事了这个行业的工作,事实证明你有能力胜任。简单地说,你能写书,能出书,有读者看,这就行了,这不是把他推举为道德楷模。
挪威作家易卜生有句名言:“每个人对于他所属的社会都负有责任,那个社会的弊病他也有一份。”我对郭敬明加入不加入作协不感兴趣,倒是王蒙先生的说法让人感慨良多:越来越多的抄袭事件,以及为抄袭辩护或者默许的行为,正侵蚀着文学的是非标准和价值尺度。2006年10月28日,诗人叶匡政在自己的博客上贴出长文《揭露中国当代文学的十四种死状》,中国文学和中国作家在当下文化激荡中的“边缘化”和“矮化”现象起码说明两个问题:一者,公众曾那么关注中国作家的生存状况和中国文学的发展状况,遗憾的是,一些作家距离我们的价值期许还很远;二者,有些作家没有能践行好自己的责任担当,甚至放任学术精神的失范。
我们常以为:知识分子应该以一种严谨而怀疑批判的形象出现,而非迎合权力的论证者与卫道者;学术之精神应该是一种怀疑、一种取舍、一种选择、一种比较、一种价值中立的冷静观察。但所有尺度之底线,应该是陈寅恪先生倡导的“自立”。如果加入作协的不必过问为文是否抄袭、身为官吏的不必追究行为是否贪腐、为人师表的不必考量人格是否康健……在这个“能力至上”的霸道逻辑里,人又怎么比得上工具理性主义的机器人呢?文字的快慰来自人性的纯美,不耻抄袭的作家即便粉墨登场,始终也只是演的技巧戏、而不是内心戏。作为一个成长中的、全国性作家的专业组织,如果在会员抄袭问题上暧昧含混,这样的姿态是让人失望的。
王蒙先生说“作家不是道德楷模”,这话我很赞赏,但问题是:作家可以不是道德楷模,但也不能是“小偷”吧。在美国,演员要加入演员工会,是为了保障权益,我们总不能让某些人把“作家”当作名片上的修饰符而已吧。关于如何应对抄袭这个事情,但愿王蒙先生只是一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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