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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看护期间两岁女童坠亡 家政中心被判赔55万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9-21 14:01:13
        东北网双鸭山9月21日电  在保姆照看孩子时,顾先生两岁的女儿意外从沙发上跌落身亡。顾先生将保姆所在的北京富平家政服务中心告上法院,索赔52万余元。今天上午,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最终判决家政中心赔偿55万余元。

  去年4月10日,顾先生与富平家政中心签订《北京富平家政服务中心家政服务协议书》。协议签订后,保姆雷某前往王家照看两岁的小祺。今年2月7日,雷某在照顾小祺时,将小祺独自留在沙发上。后小祺摔倒在地,头部遭受特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小祺于次日死亡。保姆的证词显示,事发当时,小祺出现了呕吐,她把小祺的脏衣服脱下来,然后到卫生间洗衣服。20分钟后,保姆忽然听见“啪”的一声,她出了卫生间,看见孩子从沙发上掉了下来,孩子的头部有一个小包。此后,孩子哭着哭着就没声了……

  顾先生认为,因家政中心指派的工作人员雷某在提供劳务时,没有履行应尽职责导致其女儿死亡。富平家政中心则认为,根据公安机关的初步认定,孩子死于意外事件,保姆在意外事件发生后及时合理地采取了救助措施,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家政中心事后已经支付了5万多元的补偿,道义上尽到了自己的责任。

 

  富平家政中心是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建立的,旨在引导贫困地区的农民进城就业,中心免费招纳贫困地区的农民帮助他们就业。“雷某很穷,我们的目的是想帮她。”富平家政中心的总经理在法庭上说。

  审判长当庭总结案件争议焦点为家政中心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对此家政中心认为,原被告是中介服务关系,不是家政服务关系。也就是说,家政中心只负责介绍给顾先生一个保姆,保姆不是家政中心工作人员,发生的家政服务纠纷,家政中心不承担责任。陪审此案的人民陪审员马上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既然家政服务中心只提供中介服务,那么家政中心为什么还要向顾先生收取每月50元的管理费?家政中心到底是中介服务还是劳务派遣?

  上午11时30分,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认定家政中心和保姆的雇佣关系,保姆在看护无行为能力的孩子过程中存在过错。判决富平家政中心总计赔偿55万余元。

作者: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萧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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