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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情郎为其非法集资 痴情女为情落得人"憔悴"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9-20 14:06:35
        东北网双鸭山9月20日电  她因轻信情郎,为其非法集资217万元;不料情郎却人间蒸发,于是她卷走单位283万元巨款,将集资款还清后,携余款潜逃亡命天涯。

  为情落得人“憔悴”

  2007年1月2日,是江苏省吴江市某银行一家社区支行全体员工吃年夜饭的日子。这一天,李梅没有来上班,她没有向领导请假,同事们也都不知道她的去向。到了下午3点多钟,同事打电话通知李梅来吃年夜饭,却发现她的手机根本就打不通,随即又打电话给李梅的老公,李梅的老公回答说李梅昨晚彻夜未归。

  听到这个消息,银行领导当机立断,下令调查李梅昨天的工作账目,果然发现了漏洞;随后又打开李梅放现金的银箱,里面只有一张薄薄的纸片躺在箱底,上面写着283这个数字。

  女柜员卷款283万元不知去向。这个消息传遍了整个小镇。

  而此时的李梅,正忐忑不安地坐在逃亡广州的火车上。

  温柔乡原是害人网

  1992年,中专毕业的李梅经人介绍被某银行聘为营业员。工作几年之后,李梅有了一个温馨甜蜜的小家庭,又添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儿子。生活对于李梅,虽然平淡却很温馨。但是渐渐地,李梅就对这样的生活感到厌倦了。

  李梅每天过手的银钱成千上万,接触的客户不是大款就是老板。而自己,却干着琐碎而辛苦的工作,比起那些大款老板来,自己的生活是那么寒酸。李梅的心理慢慢发生了变化,她对丈夫的关心体贴视若无睹,只恨丈夫没出息,不像别的男人会出去挣大钱。

  2005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李梅在打牌时结识了一名姓王的男子。王先生在李梅面前吹嘘自己做的大生意,结识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李梅顿觉眼前一亮,这名王先生可不正是一棵可以攀附的大树?

  很快,李梅就和王先生打得火热。王先生撺掇李梅和他一起合伙做生意,李梅当然也想赚钱,可是做生意需要本钱,自己工资不高,哪里拿得出钱来?王先生笑笑说:你这个人也真是笨!守着金饭碗讨饭吃,你认识那么多有钱的储户,你去和他们说,让他们把钱借给你,我们给他们一分的利,这不是两全其美吗?

  头脑发热的李梅立即出面去帮王先生借钱。在高额利息的诱惑下,亲朋好友纷纷把钱借给李梅,而李梅又把钱款送到了王先生的手里。王先生没有食言,钱赚到手后,马上就把欠债还掉,然后和李梅分红。

  有了钱之后的李梅顿时觉得自己的人生和以前完全不同了,她跟着王先生混迹赌场和娱乐场所,一头栽进了王先生的温柔陷阱里不能自拔了。

  情人蒸发无踪影

  所谓来头很大的王先生,其实只是一个混迹于赌场的混混。自从结识李梅之后,他就觉得李梅是个头脑简单可以利用的女人,有心要在她身上捞一笔。于是王先生先是摆出一副大老板的样子,骗得李梅的信任之后又用尽各种手段和借口向她借钱。

  别有用心的王先生还带着李梅下赌场,李梅借来的钱如流水一样输掉了。李梅此时已经认清了王先生的嘴脸,但是她已经上了这条贼船下不来了。为了偿还债务,李梅只得不断地借新债来还旧债,最后这个漏洞越来越大,不知不觉,她竟然借下了217万元的巨债!

  2006年年底,眼看年关到了,王先生却突然不见了,李梅焦急万分地四处托人查找,但王先生却如人间蒸发一般杳无音信。李梅终于意识到自己被这个男人骗了,她日日夜夜都在思考如何填补这个亏空,如何面对亲朋好友。

  万般无奈携款出逃

  2006年的那个12月,是李梅人生中最灰暗的一段日子。结婚这么多年,李梅第一次审视自己的婚姻,才发现,丈夫对自己是多么的好,可惜自己鬼迷心窍,眼看就要毁掉自己的幸福生活了。看到乖巧可人的儿子,老实本分的丈夫,她的心里一阵阵地发痛,她恨不得狠狠抽自己几个耳光。

  李梅知道一旦东窗事发,她的家里肯定会债主盈门,一家人的日子也就没法过下去了。她不忍心连累可怜的孩子和无辜的丈夫,决定一人做事一人当。李梅作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她要利用职务的便利,用银行的钱还掉自己欠亲朋好友的钱,然后逃到天涯海角,隐姓埋名苟且偷生。

  12月28日,李梅开始为出逃做准备了。第一站,她来到嘉兴火车站,用事先准备好的一张假身份证办了农行借记卡。然后她开始陆陆续续从单位拿钱回家,一部分直接从自己银箱里拿现金,一部分转账。如蚂蚁搬家一样,李梅总共侵吞了单位资金283万元,她将其中的217万余元用于归还欠债,3万元留给儿子,余下的60万元全部打到那张借记卡上。

  2007年1月1日下午,李梅“毫无牵挂”地出逃了。她漫无目的地在南昌、广州等地兜了一大圈,直到1月5日,才到达深圳和原先认识的网友阿萍碰头。见面之后,李梅对阿萍说,自己是名教师,因为工作上有点不愉快,想离开家乡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一段全新的事业。阿萍帮她在一家广告公司找到了工作,又租了间房子。

  正当李梅庆幸逃过一劫的时候,公安人员却敲开了她的房门。

  这一天是2007年1月12日,李梅出逃才不过12天。

  2007年8月14日,吴江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李梅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责令其退赔未追回的赃款。

作者: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萧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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