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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基本实现贫困孩子不因家贫失学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9-19 10:16:51

  东北网双鸭山9月19日电 自1986年我省启动“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以来,全省通过加大对农村中小学的扶持力度,设立助学金、减免学杂费,加强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和“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等多种形式,基本保证了我省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孩子不会因家贫而失学。

  到2006年年底,全省各级政府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助学金已经累计达到2.8亿元,社会各界捐资1.04亿元,有165万名贫困学生得到资助。从2007年开始,我省按照国家要求,免除了所有农村中小学生杂费,实行了免费义务教育。

  此外,我省还制定了“农村教师工资不低于城镇教师工资标准,中小学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工资”的标准。坚持“先教师后干部”的原则,优先发放农村教师工资。全省农村教师工资由1998年的年人均8000元,增长到2006年的19000元左右。

  据悉,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到2006年年底,全省“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89%,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8.75%,农民工子女入学率达到98%,农村留守儿童入学率达到99%。小学、初中辍学率平均控制在0.36%和1.31%以下。

作者:    来源: 东北网     编辑: 马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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