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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假房产老板骗了12个“未婚妻”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9-18 14:36:00

  我这辈子算完了。”听到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37岁的刘强身体微微晃了一下,一时站立不稳。随后,他表示认罪服判。刘强案发前是湖北省荆州市中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通过网络交友的方式,他诈骗了12名女子共计360余万元。昨天上午,刘强因诈骗罪在北京市二中院领到了一审判决。

  2003年6月至2005年9月间,大专毕业的刘强通过爱在中国网、爱情网等交友网站或朋友介绍等方式,以征婚为名,分别结识了北京、天津、黑龙江、甘肃等十余省市的女青年12人。刘强虚构其所在的公司急需资金、短期借款即可归还本金的事实,骗取王某等被害人信任,骗得钱款360余万元。2005年12月5日,刘强在长城饭店咖啡厅内被抓获。案发前,刘强已分别归还被害人42万余元。

  据法官介绍,被害人均为33岁至45岁之间离异带小孩并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单身女性,多为外企白领。为攻破她们的心理防线,刘强用尽甜言蜜语并且死缠烂磨,一天打一个电话嘘寒问暖。交往没有多久,他就会提出结婚的要求,而当“未婚妻”要求他见父母时,刘强又开始百般推脱。

  在与多名女子周旋过程中,刘强会冒充房地产公司老板、银行行长、建委主任等,并谎称自己家世背景良好,做很多大生意。为了达到行骗目的,他多在高档饭店内居住,交往时也选在高级酒店等一些奢华场所。有时,刘强还会找人当托儿,比如让人打电话来汇报公司情况等,使得相当一部分女性对他深信不疑。在北京期间,刘强同时与在京的几个女性交往,常常是开着尚某的车去见徐某,又开着徐某的车见张某和尚某。东边不亮西边亮,刘强采用广撒网的方式,总会捞上一两条鱼儿。只不过,刘强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处处撒网捞鱼,最终被捞到网里的却是自己。

作者:    来源: 东北网     编辑: 关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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