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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救自家狗 刺死偷狗贼被判无期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9-18 14:31:02

  提示:江西一男子因自家的狗被人偷走便去追赶,为抢回自己家的狗,竟然用尖刀刺伤小偷,最终导致小偷死亡。9月11日,该男子被判处无期徒刑,并赔偿被害人家属8万余元。

  为抢回自己家的狗,竟然用尖刀刺伤小偷,最终导致小偷死亡。11日,遂川县五斗江乡五斗江村25岁青年梁福生被判处无期徒刑,并赔偿被害人家属8万余元。

  今年2月3日下午,家住遂川县城的肖峙楠和弟弟在家中无所事事,决定去偷狗换点钱用。于是,两人从县城骑摩托车来到五斗江村。

  当晚7时许,肖峙楠两人看到梁福生家的狗睡在公路边,就用事先准备好的铁钩钩住狗,用摩托车拖着走,这一幕被梁福生的父亲梁远泉发现了,他大喊捉贼。肖峙楠两人见势不妙,赶紧骑摩托车拖着狗往大坑方向逃跑。梁福生听到父亲的喊声后,立即携带一把单刃尖刀骑摩托车搭载父亲和叔叔追赶,同时叫母亲打电话,让住在大坑的村民在前面拦截。肖峙楠兄弟俩逃至大坑附近时被拦住。梁福生冲上前与肖峙楠扭打起来,打斗中,梁福生持刀刺中肖峙楠的右腋下。不久,肖峙楠停止了呼吸。

  9月11日,遂川县人民法院受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梁福生因自家的狗被人偷走便去追赶,追上后,用携带的单刃尖刀刺中被害人的右腋下,并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在本案的起因上存在一定过错,因此从轻处理,判处梁福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原告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8万余元。

  15日,记者与梁福生的父亲梁远泉取得联系,他表示正准备上诉。梁远泉说,村庄每年都有大量的狗被偷走,他们当时只是想把家里的狗追回来。

作者:    来源: 国际在线     编辑: 关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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