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9月13日电 病人到卫生院做手术,谁知却由一位无资质的医师主刀。一刀下去,医师竟切断病人的神经,使病人落下7级伤残。病人起诉到法院,索要赔偿。日前,成都市中院对这起医疗赔偿纠纷案终审宣判。法院判决由卫生院赔偿病人刘某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及评残鉴定费共计 78400.8元。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4月21日至5月2日,刘某到邛崃的一家区卫生院进行钢板螺钉取出手术。但这家卫生院却临时聘请了一位没有骨科手术执业资格的医生徐某主刀,与其他医生共同手术。谁知手术中,刘某的左桡神经被一刀切断,造成刘某神经缺损、萎缩5cm。后经鉴定,刘某神经损伤致左腕关节、左手活动部分受限,属七级伤残。
事发后,刘某将卫生院告上法庭,索要赔偿。法院审理认为,卫生院聘用无资质的医师对刘某进行诊疗,对造成刘某目前的伤情存在过错,依法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法院最终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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