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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劳驾驶撞死3名交警逃逸 司机被控构成交通肇事罪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9-12 07:56:29
        众人关注的3名交警在京珠高速公路广州花都区北兴路段被撞死一案,已于前日(10日)上午在花都区法院狮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驾驶面包车撞向交警的湖南籍司机段怡义,被控构成交通肇事罪,而殉职交警家属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段怡义赔偿各种费用共129万余元。此案未当庭宣判。

        东北网双鸭山9月12日电  记者昨日(11日)获悉:庭上,逃逸后被警方抓获的肇事司机段怡义全部承认了肇事逃逸事实,几度哽咽,也为自己的肇事逃逸行为作了辩解。

无良:撞死人后逃之夭夭

        3月1日早上8时许,一辆客车和一辆货车,在京珠高速公路北兴路段追尾,造成2人死亡17人受伤。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的3名交警,为了研究改进道路设施等,于是日下午6时左右到这一事故多发点实地查看。这时,段怡义驾驶着面包车快速转向并撞向路肩,使3名交警被迅疾撞倒在地,两名交警当场遇难,一人送医院抢救不治。

        侧翻在地的面包车,随即向前滑行数米,车上乘客3人受轻微伤,1人受轻伤。然而,段怡义却弃车逃逸了。经警方展开大范围搜捕。段怡义在肇事几天后,于一辆从东莞开往深圳的大巴上被抓获。段怡义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事实,在审讯中均作了供认。

        经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疲劳驾驶和雨刮器坏了不修,是段怡义此次肇事的原因。原来,面包车的雨刮器已坏掉很久,出事路段恰下小雨,加上其以超过91公里的时速开行等原因,导致了此次事故。交警仔细勘查后认定:段怡义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桂堂、黄志权、陈彬等没有责任。

        公诉机关依据公安机关侦结的案件认为:段怡义无视国法,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3人死亡、1人轻伤、3人轻微伤且肇事后逃逸,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庭审过程中,有13名殉职交警亲属到场旁听。

玩命:连开4小时车不休息

        参与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两名警官和段怡义申请的两名证人前来出庭作证。

        公诉机关指控,今年3月1日早上,段怡义驾驶制动、雨刮器、灯光均不合格的12座面包车,搭载肖某某、段某松等11名乘客,从湖南茶陵县出发前往深圳。当天下午6时许,当该车沿京珠高速公路由北往南行至286.5公里路段(即花都区北兴路段)时,段怡义驾车已连续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遇刘桂堂、黄志权、陈彬正在该路面西侧路肩上察看路段事故隐患情况,由于段怡义驾驶的车突然失控向右驶入路肩,车头先撞到路肩上的刘桂堂、黄志权、陈彬,并致3人抛出西侧路外5米深的排水沟,车辆再撞向西边护墙后向右侧翻。结果造成刘桂堂、陈彬当场死亡,黄志权受重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段怡义的辩护律师在发表辩论意见前,首先表示对死者家属的慰问,请求法庭从轻处罚。辩护律师认为,对认定段怡义负本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没有异议,但本案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有一些其他客观原因,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处于事故多发路段。段怡义在事故发生后有积极救助行为,主观恶性比较少。

可怕:肇事车制动不合格

        庭审中,为证明交通事故发生经过,公诉方出示了4份乘客陈述、11份证人证言。11份证言中,有5份是由未受伤的乘客作出,2份是由接报后赶到现场的交警出具,2份由当时正在现场的交通事故拯救队队员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两名警官,出庭作证事故责任认定的有关情况。乘坐肇事车的两名乘客(段怡义老乡)出庭作证,证明在事发后,应段怡义要求曾拨打“120”求助,但因不清楚事发地点导致接听者挂线。

        据旁听者反映,庭审刚开始,段怡义的悔意不是很明显,庭审前阶段接受公诉人询问时,还强调自己的车辆车灯和制动都没有问题,只承认雨刮器坏了。但公诉方提交的车辆技术检验报告书证实,肇事车辆的制动、灯光和雨刮器均不合格。

报应:家属索赔约129万

        3名殉职交警家属,已在本案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段怡义赔偿丧葬费、抚(扶)养费、死亡赔偿费和精神损失费,合共129万余元。此次开庭,只审理了交通肇事的刑事部分,关于刑事附带民事部分将择日另行开庭审理。

         昨日下午4时30分,段怡义的律师之一陈建忠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他们于交通事故发生之初就开始着手应诉,段怡义的肇事是“一果多因”。近半年来,他们都在准备相关材料,预计10天左右关于“段怡义肇事逃逸”案的刑事判决书会下达。接着,他们也将全力应对“民事索赔”。至于每位殉职交警亲属具体索赔的钱是多少,他一时无法回忆起来,只记得最高的一位好像索赔了50多万元。

疑问:打过报警和求救电话?

        “我都承认了,我不该疲劳驾驶,不该肇事后逃逸。但我真的不想逃逸,曾想过自杀、自首……”前日上午10时30分,段怡义被带进法庭,不断说着类似的忏悔话语。段怡义称,事故发生后他大脑一片空白。车里有老乡叫他“赶紧逃跑”,就照做了。他先花40元打了摩的逃跑,然后又从东莞换乘大巴到深圳。他打过两次“110”报警,还叫老乡打了“120”求救。

        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否认了段怡义的说法——“110”和“120”均没接到段怡义及老乡的报警、求救电话。是事故现场附近收费站的一名工作人员,打出了唯一的报警电话。

费解:以为广东无雨还收费280元

        段怡义回答公诉人的讯问时表明,事故当天9时,他已发现雨刮器坏了,于是把车上的一处保险丝换了,但还是修不好,由于找不到电工,又以为广东没下雨,就把车开上了高速公路。结果,广东下起雨来,路面湿滑,车速也快,在事发路段见到路障急忙打方向盘,车子却不听控制撞了上去。乘客段某说,受伤后,是她丈夫送她去医院抢救的,本是妹夫介绍她乘坐的车,车费为280元。她们一家都不认识司机。警方还查明,肇事车辆于2006年8月7日过户到段怡义名下。

作者:    来源: 中国网     编辑: 萧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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