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林某属未成年人,系初中生,在其舅舅王某某的唆使下,以打工赚钱为名,将同学甘某、祝某、邱某(都系未成年人)骗至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某一美容厅强迫卖淫。
在得知玉山公安机关在侦查此案后,林某等人慑于法律,于2007年5月26日将甘某等人放回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