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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犯冒充特工 谎称受枪伤骗留学研究生钱财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9-07 08:35:46
        东北网双鸭山9月7日电  一个年仅22岁、身上四处纹身的小伙,用“没有明天”、“面壁十年”、“十年•沉默”等网名,通过网上聊天,冒充国家安全部门特工,以执行特工任务受枪伤需治疗、退出特工队伍需送汽车、请杀手执行任务等各种荒谬的借口,先后骗取两位青年女子的信任,诈骗得手34.58万元人民币。9月6,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对起诈骗案件进行宣判。

  吴某,男,22岁,江苏省铜山县人,初中文化程度,曾因盗窃被南京市下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2004年5月20日刑满释放。此后,吴某便在上海、杭州等地打过工,但时间都不长,没有固定职业。

  2006年2月,吴某来到临平,在一木材厂打工,晚上在旅馆或者网吧过夜,没有固定住所。

  2006年9日,吴某(网名“面壁十年”)在网上聊天时遇到了周某(女,31岁,长期旅居加拿大,研究生,已婚),两人开始用语音、视频聊天。通过视频,吴某让周某看了自己身上的纹身,还展示了自己的手枪和子弹(注:其实是仿真枪)和特种兵方面的资料照片。他说自己隶属于国家安全局,名叫“申屠嘉楠”,经常在国外执行一些特殊任务,属于特种兵,因为安全问题,不能认识太多的朋友。在他眼里,国家的荣耀高于一切。特种兵的行业太孤独了,现在自己想退役了。但是,国家培养特种兵花费了很大的精力和金钱,审批比较困难,他想买一辆车找找关系。但是,自己身边缺钱,而国家拨付的专款必须专用,请求周某给他汇钱,并承诺很快归还。周某十分同情吴某,便通过加拿大中介公司将2150元加币汇给他。

  9月20日左右,吴某在网上找到了周某,他说自己被分派了一项棘手的任务,肯定是有去无回,唯一的办法是花钱请一个黑市杀手,和他一起完成这个棘手的任务。但是这需要很多钱,请周某帮忙,并承诺于10月20日左右把全部的钱还给周某。考虑到事关人命,周某又汇去了4000元加币。

  10月16日晚,周某在QQ上遇到了“林”(其实就是吴某本人),自称是“申屠嘉楠”的朋友,他用“申屠嘉楠”的QQ告诉周某,“申屠嘉楠”因执行这次任务身受九枪,送医院抢救后已度过危险期,但是现在在美国非常危险,必须尽快将其偷渡回国,这需要很大一笔费用,请周某帮忙。周某觉得此事过大,不想参与进去。但是“林”威胁说:“如果浪费了时间,就是间接谋杀了申屠,我是不会放过你的!”周某无奈之下分三次汇去了11000元加币,“林”承诺一定会在10月27日下午四点还钱。

  但是之后,周某没有能再联系上“申屠嘉楠”和“林”,她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幸好,在聊天过程中,周某在网上获得了吴某上网的IP地址,经咨询在杭州临平。

  2006年12月8日,周某委托丈夫姚某(广东人)到余杭区公安分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报案。2006年12月16日,网监大队通过技术手段抓获吴某。经审查,吴某交代了2006年9月通过互联网聊天时认识了在加拿大定居的周某,冒充国家安全局的特工,取得周某的信任,并以离开特工队伍要送人汽车、请杀手等借口骗取受害人人民币116400元的犯罪事实。同时,还交代了自2006年3以来用同样方法骗取谢某(女,31岁,未婚,杭州人)229400元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吴某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吴某在庭审中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扣押在公安机关未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组装电脑主机1台及仿真手枪1把,予以没收。

作者: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萧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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