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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太无聊 硕士为找点“刺激”办起色情网站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9-05 13:45:57
        东北网双鸭山9月5日电  一群有着高学历和稳定职业的“上班族”,仅仅因为寻“刺激”而开办色情网站,却没想到触犯了法律。8月31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对9名建立和管理淫秽网站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今年5月,南通市公安局网监处在监控中发现,一个名为“风月神州”的色情网站利用互联网大量传播淫秽色情图片和文字。南通警方将警情上报公安部后,公安部十分重视,指定南通警方查办此案。6月22日,南通警方立案侦查此案。7月24日至8月4日,在掌握了大量证据后,南通警方远赴湖北、北京、天津、江西、广东等地,将罗某、黄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相继抓获归案。

  据公安机关侦查查明,今年34岁的首犯罗某是湖北武汉人,硕士学位。2006年4月20日,罗某在加拿大求学时建立了“风月神州”网站,自封管理员,并邀请在另一淫秽网站结识的犯罪嫌疑人黄某、程某等人,分别担任网站“舵主”、“超级版主”和“版主”,在网站运行过程中,又有多名犯罪嫌疑人相继加入。

 

  在“风月神州”网站建立后的15个月时间内,许多帖子的点击数达到二三十万次以上,造成淫秽色情信息大量传播。

  据悉,此案涉及的9名犯罪嫌疑人中,1人为硕士学历,5人有大学学历,不少人有令人羡慕的职业。办案人员问他们为何要实施犯罪时,多名犯罪嫌疑人交代说上班时间比较无聊,就想找点“刺激”,他们并不知道自己这些行为的严重性,以为只要不以牟利为目的,就“没什么大不了的”,没想到却犯了罪。

  法规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信息,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即使不以牟利为目的,也构成犯罪,并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论处:(一)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达40个以上;(二)传播淫秽音频文件200个以上;(三)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消息等400件以上;(四)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2万次以上;(五)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400人以上。

作者: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萧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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