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9月4日电 偷拿别人的财物属于盗窃行为,这恐怕连三岁的孩子都知道。但偷偷取回被执法部门合法扣留的自己的财物也可能涉嫌盗窃。日前,个体户徐伟因偷开其违章被扣车辆被以盗窃罪诉至海淀法院。
据了解,只有小学文化的徐伟被捕前是一名个体户。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3月26日10时许,徐伟驾驶其所有的松花江牌面包车,在海淀区苏州桥下发生追尾事故,执法民警认定其负事故全部责任,并将其面包车扣留于苏州桥违章事故停车场,同时通知其持该车的保险单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海淀交通支队黄庄中队,得到确认并开具放车单后方可持放车单将车取回。
当日14时许,在未取得放车单的情况下,徐伟持该车的备用钥匙赶至苏州桥违章事故停车场,趁停车场管理人员不备,将车开走。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1.7万余元。3月28日,公安机关在海淀区社茶棚村将徐伟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徐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在国家机关管理中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提请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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