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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挖地洞盗掘汉墓 卖文物得300余万被判重刑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8-30 13:58:34
        东北网双鸭山8月30日电  开封杞县一伙盗墓,贼从家中挖洞盗掘80米处的汉代古墓,盗出文物出售得赃款300余万元。8月28日,杞县法院对被告人侯得红、高飞、陈永强、李金功盗掘古墓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3月,杞县竹林乡庄林村程某(已死亡)召集蔡红旗等6人(均在逃)和被告人侯得红、高飞从程某家屋内挖地洞,向位于其住处东侧80米处汉代古墓挖掘。一个月后,程某因病死亡,挖掘暂时停止。当年小麦收割后,蔡红旗召集上述人员和被告人陈永强、李金功继续向汉墓挖掘,经过一个月时间,打开一座古代墓葬,从中挖出玉碗等文物,后由蔡红旗等人售出,得到赃款300余万元。经分赃,侯得红分得20万元,高飞分得22万元,陈永强分得18万元,李金功分得19万元。4名被告人被抓获后,公安机关追回赃款73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侯得红、高飞、陈永强、李金功伙同他人盗掘汉代古文化遗址,盗取文物并分得赃款,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依照《刑法》相关条款,对4名被告人分别处以7年6个月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7万元至10万元罚金。

作者: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萧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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